《中国能源》杂志社 ENERGY OF CHINA

关于取消新疆鼎和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理事长单位的声明
时间:2024-02-01
       新疆鼎和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我杂志社于2023年12月签订了《中国能源》理事会入会协议,加入我单位理事会成为副理事长单位,但是由于该公司拒绝支付入会会费,根据我杂志社《中国能源》理事会章程相关规定,取消该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资格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!
《中国能源》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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