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,提出要逐步淘汰9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;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,坚决予以关闭;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30万吨/年以下煤矿;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,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。